根据人社部发《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2021〕18号文)关于遗属待遇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的标准依据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现我省2025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已确定,2026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以核算。需特别提醒大家的是,请已故退休人员家属在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
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含企业供养)人员: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企业供养认证有效期为6个月),超期未认证的人员信息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截至目前,我市有8656名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认证时效即将到期,为避免因超期未认证造成养老待遇停发,请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中的“社保资格认证”...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的文件精神,现拟向朱丽丽等6...
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含企业供养)人员: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企业供养认证有效期为6个月),超期未认证的人员信息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截至目前,我市有近1.8万名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认证时效即将到期,为避免因超期未认证造成养老待遇停发,请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中的“社保资格认证...
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含企业供养)人员: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企业供养认证有效期为6个月),超期未认证的人员信息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截至目前,我市有近1.3万名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认证时效即将到期,为避免因超期未认证造成养老待遇停发,请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中的“社保资格认证...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的文件精神,现拟向李晓燕等3...
一、认证范围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全部人员,具体包括:(一)企业离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四)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人员和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二、认证周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含企业供养)人员: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企业供养认证有效期为6个月),超期未认证的人员信息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截止目前,我市有6000余名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认证时效即将到期,为避免因超期未认证造成养老待遇停发,请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中的“社保资格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排部署,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于2025年12月31日20时停机,实施信息系统升级,自2026年1月15日8时恢复运行。系统停机期间,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的,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箱(附后)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进行备案。市中心公共业务科:kfsbjzhk@163.com示范区:jmqzhk@163.com龙亭区:ltqsbj@163.com鼓楼区:...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及遗属: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2026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遗属待遇(含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计发,需以202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等参数为依据。目前,上述计发所需的2025年度相关参数尚未全部公布,导致2026年1月1日起去世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在职参保人员的遗...